【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在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於114年1月1日下午1時50分接獲報案後,警方迅速前往中興街241號的單行道,處理一起車輛爭奪停車位的糾紛。巡佐廖俊銘與警員吳佳侖到達現場時,發現兩輛車因爭奪停車位而激烈爭執。
據了解,爭執的起因是雙方對於車位的不同解釋。前方的鈴木小客車駕駛表示,他在中興路上看到一輛車正準備離開,於是便駛到該車格前方等待。然而,這時一輛白色賓士車卻突然倒車左切進入該空車位。賓士車駕駛則解釋,他認為鈴木車已經向前駛離得較遠,因此才有空間停進去。雙方各執一詞,無法達成共識。在員警的協調下,雙方仍然不肯讓步,且兩台車的停放方式均違規。最終,警方請求雙方離開,尋找其他車位。
然而,當鈴木車和賓士車剛駛離現場時,第三輛速霸陸硬皮鯊車毫無爭議地停入了該車位,真正體現了「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情況。
第一分局提醒駕駛人,在路邊停車時應遵循法律規定,根據現場標誌和交通秩序進行停車,以避免因車位糾紛引發不必要的衝突。在雙方未能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應尊重公共秩序,尋找其他可用車位,並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交通安全與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