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接獲情資指出以吳姓主嫌為首幫派分子涉嫌成立「假投資、真詐財」詐欺集團對被害人實施詐欺,嗣因內部分贓不均,致引發「連環黑吃黑」之暴力行為,戕害社會治安甚鉅。為擴大追查渠等所涉詐欺及暴力等不法事證,爰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全案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據專案小組調查,吳嫌於今(112)年5月7日以「○○投資顧問公司」為名義,取得陳姓被害人信任進而投資,雙方相約於翌(8)日在陳民住家附近超商收取高達新臺幣(下同)700萬元現金之詐騙款項,吳嫌即指派幹部張○○監督陳姓少年擔任現場收款車手,惟於收款前夕,該詐欺集團另名成員柏○○向陳姓少年提議串通鄭○○等人假冒刑警以侵吞該筆款項,並應允事成後,陳姓少年可分得50萬元;孰料陳姓少年又另外私通其李姓友人找人來行搶該筆款項。嗣於案發當日,陳姓少年從被害人處取得700萬詐騙款項,在前往預訂接應地點途中,由柏○○找來假冒刑警鄭○○等人出現,並按照事先計畫由鄭○○自稱刑警欲逮捕陳姓少年以取得詐騙款項之時,以李○○等人為首之搶劫集團突然出現干擾,在雙方人馬互相拉扯情形下,李○○等人趁場面混亂搶走該筆詐騙款項,最後雙方一哄而散。案發後,吳姓主嫌懷疑陳姓少年涉嫌黑吃黑,遂命幹部張○○率人將陳姓少年押走,並將其囚禁於汽車旅館內數日,期間渠等以電擊棒凌虐恐嚇陳姓少年,最後由陳姓少年找友人籌款100萬元付給吳姓主嫌後,方始獲釋。
全案蒐證完成後,於今年7月10日及8月7日展開兩波同步拘提搜索勤務,共計拘提以吳姓主嫌為首詐欺集團、以柏○○為首假刑警集團及以李○○為首搶劫集團等21人,並搜索其相關處所查扣現金10萬元、偽裝刑警之無線電3支、警用玩具槍2枝、作案用手機、背包等贓證物,全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與妨害自由等罪名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其中吳○○等11人因涉案情節重大,經該管法院裁定羈押在案。
警方提醒民眾進行投資理財時務必提高警覺,勿信詐騙謊言;警方也將持續從人流、金流、行業及資通面進行系統性掃蕩,斬斷詐騙集團資金來源,絕不容許詐騙集團有生存空間。另提醒青少年切勿輕信網路上高薪工作,以免遭不法集團利用而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