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在113年7月26日第1710次委員會議通過,吉尼寶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網站銷售酷咕鴨洗衣精,廣告宣稱「通過SGS國際機構檢測達99.9%消滅白色念珠菌」,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吉尼公司於該公司網站銷售酷咕鴨洗衣精,廣告宣稱「通過SGS國際機構檢測 達99.9%消滅白色念珠菌、大腸桿菌」,並佐以經SGS檢測報告,經公平會調查發現該檢測結果,其中白色念珠球菌之滅菌率為98.2%,並非99.9%,雖廣告中呈現檢測報告的2種滅菌率數據為「98.2」、「>99.9」,但該數據除未揭示分別代表何菌種之滅菌率外,其文字甚小,與廣告中表示「『99.9%』消滅白色念珠菌」大小顯不相當,廣告整體有使人誤認案關商品可消滅白色念珠菌達99.9%,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考量廣告已將滅菌率數據以較小字體呈現出來,且案件調查期間已修正廣告宣稱,其違法情節尚屬輕微,故不處罰鍰,予以警示。
公平會提醒,業者刊載廣告內容,應注意廣告資料之完整性、正確性與真實性,俾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