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於本(29)日第1702次委員會議通過,東驊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桃園市桃園區「雲世代」建案,使用施作夾層的實品屋,以及在網站刊載實品屋的夾層空間圖片,並搭配文字宣稱「稀有挑高3M6 合法空間迷你艙」,就足以影響交易決定的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1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東驊公司銷售「雲世代」建案,使用施作夾層的實品屋,以及在網站刊載實品屋的夾層空間圖片,並搭配文字宣稱「稀有挑高3M6 合法空間迷你艙」,給人的印象是在交屋時或交屋後可以合法施作與使用夾層空間。但據桃園市政府提供意見,「雲世代」建案並無室內空間施作夾層的變更設計紀錄,如果未經許可就擅自建造夾層,將違反「桃園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等建築法令規定,且東驊公司也表示,並未向建管單位就實品屋的夾層部分申請使用執照或竣工圖的變更設計。因此,「雲世代」建案廣告表示內容與事實不符,已經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提醒,建商常在建案實品屋上施作夾層,示範可以增大居住的使用空間,用來吸引消費者購買,建議消費者在購屋前,可至全國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網頁(https://cloudbm.cpami.gov.tw/CPTL/cpt0407m.do),查詢該建案核准的竣工圖說是否可以合法施作夾層,以避免日後衍生建築違規使用的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