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成長進入第4個月開始,父母會開始計畫讓孩子食用質地較柔軟的食物來訓練孩子的咀嚼和吞嚥能力,為日後離乳做準備。米類食物製作的食品,是許多嬰兒最早接觸的固體食物之一,但米類種植期間,其對無機砷的吸收能力較其他穀物高,故米類製品中重金屬累積量問題一直是消費者很重視的議題,尤其以嬰幼兒可食用的食品,更是受到許多身為父母的消費大眾所關心。
這類米製品的重金屬來源,可能是原料農作物在種植過程中,由土壤和水中吸收重金屬,導致所製成的嬰兒食品含砷、鎘及鉛等重金屬。雖然檢出重金屬值僅微量,但若嬰幼兒長期食用,即使是少量的重金屬,都可能對嬰幼兒發育中的大腦產生影響。一份2019年刊登於《食品科學最新觀點》(Current Opinion in Food Science)的「嬰兒食品和嬰兒配方奶粉中無機污染物的出現與測定」研究指出,嬰幼兒孩童更容易受到有毒重金屬的傷害,最不利的影響包括:貧血、腎毒性、發育和生殖毒性、較低智商和神經毒性作用。本會在2020年間曾針對市售20件嬰幼兒可食米製品進行鉛、鎘及總砷的含量調查檢測,結果有4件樣品,鎘檢出量超過《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之限量,總砷則有19件樣品檢出量介於0.05〜0.4 ppm,檢出量皆小於參考《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其他穀類」的限量標準1 ppm。
有鑑於市面上有許多以米類為成分的嬰幼兒可食軟質食品,為了持續追蹤重金屬含量的情形,故本會針對市售含米類成分的嬰幼兒可食軟質商品進行重金屬鉛、鎘、砷及汞的含量調查檢測,以提供消費者作為選購及食用的參考。
樣品
2024年2月間於臺北市及新北市的母嬰、嬰童用品專賣店、藥局、網路購物平臺等販售通路,購得40件主要成分為米類(白米、糙米、胚芽米等)的樣品。其中,國產樣品有28件,類別有:粥、燉飯、炊飯、米精、米糊、米泥、米餅、米條、米菓、米棒;進口樣品有12件,類別有:米餅、米棒、米圈圈、米泥、粥及雞肉泥。
本次樣品選購原則為:成分含有米類、有標示可食用年齡在足月至36個月內、無明確標示可食用年齡但外觀相似的商品或全家均可食用、消費者認知中可供嬰幼兒食用、有幼兒食用的廣告畫面及陳列在與嬰幼兒食品區域一同販售。(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請見表1)
表1、調查項目與測試方法
調查與
測試項目 |
調查與測試方法 | 檢驗標準 | 調查檢驗單位 |
標示調查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 | 消基會 | |
價格調查 | 比較商品售價與每百公克單價 | ||
鉛及鎘 | 2022年2月9日衛授食字第1111900090號公告訂定-嬰幼兒食品中重金屬檢驗方法
(定量極限:鉛0.008及鎘0.004 mg/kg) |
依據《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及嬰幼兒副食品中:鉛限量小於0.050 mg/kg,鎘限量小於0.040 mg/kg(2022.5.31修正發布)
註:此標準中「嬰兒」,係指足月生產至年齡未滿12個月者;「幼兒」,係指年齡為12個月以上至3歲(36個月)者 |
振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總砷及汞 | 2014年8月25日部授食字第1031901169號公告修正-重金屬檢驗方法總則
(定量極限:砷及汞 0.1 mg/kg) |
參考《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總砷」其他穀類:小於1 mg/kg (2022.5.31修正發布);「無機砷」米(去殼)為 0.35 mg/kg、米(碾白)為0.2 mg/kg、供為製造嬰幼兒食品之原料米為0.1 mg/kg | |
無機砷 | 2022年6月27日衛授食字第1111900899號-食品中無機砷之檢驗方法(MOHWH0034.00)
(註:實驗室擴充原方法適用基質,非屬食藥署該項認證範圍。) (定量極限:0.02 mg/kg) |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