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為有效控制噪音車輛,環境部和交通部分別於今(113)年聯手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及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桃園市環保局為配合新政策,自今(113)年起協助車主檢驗替換用排氣管噪音,並同步上傳檢驗資料,讓車主無需前往監理機關即可完成排氣管變更登記。自明(114)年1月1日起,若未使用認證合格排氣管並辦理變更登記者,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高1,800元。如使用未認證排氣管車輛經攔查檢驗後,發現噪音超標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最高可罰3,600元。
桃園靜桃大聯盟於12月16日機動車輛噪音聯繫協調會議中共同宣誓打擊未認證登記噪音車,自明(114)年1月1日起即刻嚴查未認證登記排氣管,執行作業包括警政通報噪音車、AI辨識設備、AI警用巡防車等多方管制措施,嚴厲查緝未認證登記之排氣管,使用非法改裝排氣管車輛,並現場進行噪音檢測,確保桃園市民的生活安寧。
環保局表示,若自明(114)年1月1日後未完成線上登錄或檢測未通過者,車主就必須自行付費委託環境部許可的噪音實驗室進行噪音檢測,且通過後還須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檢驗變更登記(機車檢驗費200元)。環保局提醒,車主只要在今(113)年內完成排氣管掛號檢測與變更登記,即可合法使用改裝排氣管,但若因不當行駛操駕、改裝其他部件、車輛保養不當致排氣管破損等原因造成噪音超標,即使是已獲認證的排氣管依舊會依噪音管制法開罰新臺幣1,800至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