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常有沒吃完的退燒藥、緩解症狀的腸胃藥,或是因為傷口癒合而暫時不用,卻還剩很多的藥膏嗎?這些我們備而不用的藥品該如何正確地存放,才能確保這些藥品的品質與療效?或者什麼時候該丟棄這些藥品、如何丟棄才正確呢?
藥品的安全保存
- 儲存藥品通則:遠離陽光和潮濕,並保持通風良好。並且要確保藥品包裝完整,若是罐裝藥品則要在每次使用後都拴緊瓶蓋確實密封,在藥品包裝標示的有效期限內使用完畢,若未使用完畢則丟棄。若有使用藥盒的習慣,建議一次準備最多一週的藥量,並確實將藥盒蓋好。
- 不同藥品適合存放的溫度不同,應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藥袋上的指示儲存。
一般藥品通常存放於室溫下即可,除非包裝上特別標示,或是藥師有特別提醒,才需要存放於冰箱冷藏(2 – 8 ℃),若是把不需要冷藏的藥品放到冷藏,反而容易讓藥品受潮,有些藥品如感冒糖漿,冰了反而容易沉澱,要特別小心。 - 若為醫生開立處方的藥品,應該按照藥袋標示保存,並於治療期間按時服用完畢,尤其是抗感染類藥品,如抗生素,僅管症狀已經緩解,仍應配合醫囑服用完,切勿自行停藥,才能達到完整療效,同時避免產生抗藥性。
- 若為至藥局購買指示藥品,需特別注意其保存期限及丟棄時機。
另外,須注意,藥品未開封的保存期限(Expiration Date)並不等於開封後建議存放的「使用期限(Beyond-Use Date, BUD)」,若為完整包裝或尚未開封,建議以包裝上寫明之保存期限為主,而不同劑型藥品的使用期限各有不同的建議,詳見下表:
- 若藥品疑似有外觀變化,如有變質、長斑、膠囊變形、藥膏變色、變硬或發臭等情形,則不建議繼續使用,應直接丟棄。
剩藥的處理方式
- 藥品過期了或者已經不需要使用了,應該儘快處理。
家中的藥品不是越多越好。有些人認為好多藥丟了浪費,但實際上藥品過了保存期限或是有效期限,已經失去了藥效,繼續使用可能無利而有害。因此建議藥品依照藥囑服用,不隨意停藥導致藥品堆積,若真的症狀改善後,不需要的症狀緩解藥品可在回診時與醫師討論減少藥量,或告知醫師家中藥品仍很多,可先使用完畢後再開藥,避免囤放「常備藥」的習慣,剩餘的藥品在過期後請依照下列方式處理。
- 特殊藥品:
此類藥品的處理溫度需高達 1200 ℃ 以上(一般焚燒溫度約 850 – 1050 ℃),若隨意丟棄,將導致環境污染及生態毒性。應直接交由廢棄藥品檢收站、醫院或藥局回收,並可以向當地的藥局或者醫院諮詢相關資訊。
- 針劑:藥品劑型直接包含針頭的藥品,常見如胰島素筆針針頭、停經針或是排卵針等,應使用「堅固的廣口塑膠容器」收集,再將其交給合格之感染性廢棄物處理機構。
- 抗癌或免疫抑制劑:口服化療、標靶藥品等。
- 抗生素:藥袋上的「作用」欄位,寫明為「抗細菌製劑」即為抗生素。
- 荷爾蒙藥品:乳癌、攝護腺癌、攝護腺肥大病人常使用之治療藥品,或口服黃體素、雌激素等,皆為荷爾蒙藥品。須注意,有許多癌症病人因食慾不佳而使用的「麥格斯藥水」也是荷爾蒙藥品,皆應回收處理。
- 管制藥品:常見嗎啡類止痛藥(包含錠劑、膠囊、藥水,若為貼片記得將廢片留下退還至開藥取藥之醫院)、安眠藥皆屬於管制藥品,醫院藥袋上有「管」字樣,即為管制藥品,若不確定也可向藥師詢問。
- 非五大類特殊藥品之一般藥品(膠囊、錠劑):可直接隨一般垃圾丟棄。
- 非五大類特殊藥品之藥水:切記勿將藥品沖入馬桶,避免造成環境污染。請依照下列藥品回收三步驟進行處理
- 放:於夾鏈袋中放進咖啡渣、茶葉渣或擦手紙等吸水物質。
- 倒:把剩餘藥水及沖洗藥罐的水一併倒入夾鏈袋中。
- 丟:將含有藥水的夾鏈袋密封好,隨一般垃圾丟棄焚化處理,沖洗過的空瓶回收,其他包裝則依規定回收。
切記不要盲目囤積藥品,若有多餘剩藥請告知開方的醫療人員,避免藥品資源的浪費。希望大家都能夠重視,做好藥品的保存和處理工作。
文章出處:食藥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