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雖未辦理停業登記,但實質上已停業多年。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表示,遠航自108年11月起即未繳納應納費用包含場站降落等費、安全服務費、機場服務費及其他規費,累計至今積欠桃園國際機場公司之費用已達4394萬8548元。經移送機關機場公司移送台北分署執行後,台北分署囑託桃園分署,對於遠航目前停放於桃園國際機場停機坪之MD-83型飛機一台,進行行政執行程序。桃園分署已於上(2)月27日前往桃機查封該MD-83型飛機,展現維護公權力之決心。

桃園分署表示,為守護飛航安全,確保民眾使用機場之正當權益,桃園分署受囑託後立即啟動調查程序,於上月27日下午抵達桃機查封該飛機。經查該飛機為87年出廠,飛機外觀老舊且部分地方有裂紋,起落架已生鏽嚴重,並經桃機人員現場說明,飛機本身構造已有嚴重受損,若欲飛行必須先全面澈底檢修,預計所需費用高昂。遠航則未派人到場表示意見,亦未說明如何清償積欠之費用。為維護飛航安全,確保民眾使用機場之正當權益,桃園分署當場表示該案將盡速辦理執行程序,以貫徹行政院維護交通安全之政策。

桃園分署強調,將持續為飛航安全及民眾權益努力,並呼籲社會大眾,若有欠繳公法上債務,不論為稅捐、規費、罰鍰或勞健保費等,於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扣而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