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等5名被告等涉貪汙案,被法院境管,將於本(4)月28日屆滿,桃園地方法院昨(23日)裁定,以鄭文燦、廖俊松、廖力廷、廖家興、侯水文等,案情供述有異,以其社經地位、經濟能力5人均有逃亡、勾串共犯之虞,原限制出境、出海必要性仍在,自114年4月2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鄭文燦等5人去年被起訴後移審桃院,鄭文燦與白手套廖俊松兒子廖家興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即將屆滿8個月期限,檢方認為有繼續境管必要向桃院表達延長被告境管,桃院上星期開庭後,昨日作出延長境管裁定。
桃院在裁定中表示,被告5人所涉犯罪嫌疑均屬重大,經檢察官、被告5人及辯護人表示意見後,考量被告所陳述內容,仍與部分同案被告及證人有所差異,再考量被告等的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及所涉案之情節程度,經綜合研判,有事實認為被告5人均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審酌該案審理進度及侵害公私法益程度,並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兼衡被告5人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程度等情狀,認原限制出境、出海之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
被告5人均自114年4月28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由桃院通知執行機關即內政部移民署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