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今(25)日是向中選會領取罷免立委陳俊宇案之二階連署書的最後期限,卻因檢調單位昨日(24日)搜索國民黨宜蘭縣黨部時「不小心」帶走罷免關鍵公文,導致罷免團體無法依計劃完成領件,整起事件引發外界譁然。宜蘭縣議員黃琤婷痛批:「這不是小事,這是直接干擾人民依法罷免的程序,還說是『不小心』?超扯的啦!」
罷免案原訂時程清楚,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7條第3項規定,罷免領銜人在收到中選會回覆公文後,須於10日內攜帶該文至中選會領取第二階段連署書。罷免陳俊宇案的領銜人李惠玲於4月17日完成簽收,計算十日後的最終期限為4月27日,惟適逢週末假日,中選會只受理至4月25日,這也是今天為何成為關鍵期限的原因。
據國民黨宜蘭縣黨部表示,黨部原計畫由副領銜人官天德持李惠玲委託書、印章及公文,由總幹事陳堅豐開車北上與書記長武建華會合,於24日上午9點前往中選會領件。但就在當天一早,縣黨部突遭檢調搜索,包含陳、官、李三人全數被帶走,連同關鍵公文也一併遭帶走。
武建華表示,我們很早就發現公文不見,立刻聯絡律師與相關單位,但當時檢調還否認,說根本沒有查扣。直到晚間再追問調查站後,才坦承「不小心挾帶」回去。
林義剛議員憤怒質疑,一張決定罷免程序能否啟動的文件,被說成是不小心帶走,然後用影本來打發,這叫民眾怎麼接受?這根本不是失誤,是嚴重的程序干預!
楊弘旻議員進一步指出,國民黨連署如果「不小心」寫錯字,檢調就要辦、就要抓人;那請問,檢調單位自己「不小心」挾走重要公文,反而一句話就能帶過?人民看到的是雙重標準,看到的是國家機器用不同標準對待不同立場!
黨團強調,這件事從頭到尾都充滿疑點,從搜索時間、帶走人員、文件去向到檢調晚間的說詞轉彎,通通說不過去。「這不是行政瑕疵,是公然阻礙人民依法行使罷免權利。如果今天能用這種手段讓罷免卡關,明天是不是其他公民行動也會被這樣『不小心』處理掉?」
黨團最後呼籲,檢調應對此事公開說明與道歉,還給民眾一個交代,並確保類似情況不再發生。我們要的是依法行政,不是選擇性辦案,更不是政治手段遮掩下的程序不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