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9)日發布112年第4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本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2.66%,較上季微幅上升0.41%,較111年同季上升2.41%。內政部表示,本季主要受到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導致購屋負擔微幅加重;在各縣市中,以新竹縣市房貸負擔率季增近1.7%較大,臺南市則連續2季微降,主要因家戶可支配所得提高。
內政部說明,房貸負擔率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藉此反映購屋房貸負擔情形。本季因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較上季上升2%(由900萬元升至918萬元),使負擔率增加0.84%;而本季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略為上升0.89%(由91.27萬元增加至92.08萬元) ,使得負擔率減少0.37%;再加上新青年安心成家貸款方案實施,本季五大銀行新承做房貸平均利率降至2.076%,使得負擔率減少0.05%。經綜合計算,本季負擔率較上季微增0.41%。
本季6都房貸負擔率部分,其中以桃園市、新北市較上季上升0.73%、0.66%增幅較大;臺北市、高雄市微幅上升0.09%、 0.12%次之;臺中市、臺南市則分別微降0.08%及0.2%,其中臺南市已連2季下降,主要因家戶可支配所得提高所致。
6都以外縣市,嘉義縣、基隆市的房貸負擔率維持低於3成,民眾房貸負擔較輕;其他縣市房貸負擔率則多介於3成至4成間,其中,新竹縣市房貸負擔率季增近1.7%較大,新竹縣房貸負擔率並首度超過4成(41.6%),屏東縣也超過3成(30.84%),其餘縣市則多為微幅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