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千興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2025)因董事會議事程序違規,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裁罰新臺幣24萬元。
金管會於113年8月30日對千興不銹鋼處以罰鍰,理由是該公司於今年6月26日召開的董事會未全程錄音,違反《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18條第1項的規定。根據《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8項、第178條第1項第9款及第179條,金管會認定千興不銹鋼的董事會在會議紀錄管理上未能達到法定要求,因而對公司負責人魏○○君處以罰款。
千興不銹鋼作為一家上市公司,其董事會議事程序不僅影響公司內部治理,也關係到投資者的權益保障。此案凸顯出公司在內部控制和合規操作上的不足,金管會表示將持續強化對相關法令的執行,以維護市場秩序與透明度。
千興不銹鋼目前尚未對此次裁罰事件做出回應。市場關注該公司將如何改善其內部治理機制,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