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曾平/桃園報導】為提升火災預防高風險場所的安全韌性,桃園市環保局分別於22日上下午及24日上午,在市府地下二樓大禮堂舉辦3場次法規說明會,邀集桃園市700家納管事業出席參與,除進行法規概述及毒性與爆裂物先驅化學品管理常見違規缺失案例說明,也邀請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說明我國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現況及未來國際發展趨勢,同時宣導去年修正通過的「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相關防災條文規定及重點配合事項,藉以協助業者強化運作高風險場所安全韌性,達到減災、降災及防災之目的。
環保局長顏己喨表示,化學物質涉及許多不同機關的管理,中央對化學品的管理方式及執行強度不一,桃園市府為強化安全韌性及風險管理,112年由副市長蘇俊賓督導成立跨局處專案小組,推動修正「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並於今年2月21日、25日公告「工廠危險品」、「公共危險品」、「爆裂物先驅化學物質」及「低溫冷凍倉儲」第一批高風險場所,有近千家業者優先納管。
環保局指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管制8大運作行為已行之有年,整合上下游流向及申報勾稽比對體系完整。去年10月25日「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法後正式上路,將低溫倉儲、工廠、違章倉庫等均納為公告管制對象,相關業者在工商登記時需詳實填報貯存物品種類、位置、數量等資訊,藉以建構桃園市全區防災安全管理網絡。